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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餘皓 實習生李嘉信 張文婕
  20歲的酒店女服務員小王,下夜班回家在小區門口慘遭一名精神病男子割喉並欲實施不軌,所幸送救及時脫離生命危險。
  後經警方證實,行凶男子林某與小王同住該小區但並不相熟。昨日,硚口區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強姦、搶劫三罪並罰,對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仍需負刑事責任的林某判刑11年。
  身心俱傷的受害女小王,向林某提起民事索賠27萬元。曾配合警方將兒子抓獲的林某之母也是不無悲傷,“十分鐘沒看好兒子,竟惹出這大的事”。
  妙齡女家門口慘遭割喉
  20歲的女青年小王是一家酒店服務員。4月2日凌晨4時許,她下夜班後打的回硚口漢西三路所住的小區,車到門口剛拉開車門,突然一男子竄出從背後勒住她的脖子,用水果刀刺她喉部、前胸等處。
  渾身是血的小王奮力掙脫,奔逃中摔倒後,又被男子追上扯掉裙子和內衣,並踢打致昏迷。
  凶手欲行不軌時,感覺旁邊有人便放棄,逃跑中撿起小王的提包,擄走包內30元現金。此時,住在同一小區的中年女子姚某出現,發現赤裸下身受傷躺地的小王,迅速對著遭持刀威脅的的哥田師傅叫道:“可能是我兒子林某乾的,快報警救人……”
  田師傅報警後,民警趕到將小王送醫。民警在女子姚某的配合下,將其兒子林某在家中抓獲。
  10分鐘沒看緊他出大事
  經查,作案凶手正是姚某患有精神病的兒子林某。林家人向小王墊付醫療費5萬元,小王經緊急搶救脫離生命危險,後經法醫鑒定,頸部傷口長達26.5釐米,其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傷殘九級。
  精神病司法鑒定顯示林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林某之母姚某接受警方訊問時痛哭:“凌晨3點多,兒子嚷著要出去,不讓我跟著。他出門後,我本來一直在陽臺上盯著樓下,有10分鐘左右沒看到他,我趕緊下樓去找,結果真的惹出了大事……”
  經查,33歲的林某是大專文化,因精神疾病於2011年8月開始治療,後在家休養由父母看管。林某向警方交待,案發當夜身體燥熱,睡不著就出門找點事乾。
  精神病凶手遭索賠27萬
  硚口區法院審理該案認為,林某深夜持刀行凶的行為已構成強姦(未遂)、故意殺人(未遂)、搶劫多項罪名,鑒於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且當庭自願認罪,遂作出從輕判處11年刑期的處罰。
  因該起刑事案未審理民事賠償部分,受害人小王於昨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向林某索賠27萬元。小王的家屬稱,小王的咽喉部、手臂上仍留有疤痕,後期整容費需10餘萬元,“她原計劃與男友在一年內結婚,遭此不幸後性情變得格外敏感、焦慮”。
  曾代理數起精神病人傷人案的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曾長明律師得知該案後,深覺痛心。他認為,這起精神病人割喉案,再次向社會,向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發出警示,對有暴力危害的精神病人如何實施看管、治療,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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